藍鯨新聞4月23日訊 為更好地服務科技創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聯合發布了《銀行業保險業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未來5年,銀行業保險業加快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制機制,科技金融制度逐步健全,專業化服務機制、產品體系、專業能力和風控能力不斷完善,外部生態體系持續發展,科技信貸和科技保險擴面、提質、增效,為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提供更加精準、優質、高效的金融保障,加快實現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
該方案一是多個部門政策組合,凝聚金融監管、科技、發展改革部門的政策合力,打好科技金融服務的“組合拳”。二是增加金融資源供給,引導銀行保險資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推動更多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聚集。三是暢通科技三資循環,打通資本資金資產循環過程中的堵點和卡點,支持科技企業特別是“鏈主”企業加快產業整合。四是促進科創產業融合,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支持“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
當前,我國正處于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關鍵階段,科技型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然而,傳統金融服務模式在支持科技創新方面存在諸多堵點和難點,例如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突出,金融機構對科技創新的風險識別能力不足等。為此,《實施方案》從加強科技金融服務機制、產品體系、專業能力和風控能力建設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在服務機制建設方面,《實施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完善內部管理架構,向科技金融專業或特色分支機構適當授權,并優化內部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同時,明確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一視同仁地服務民營、外商投資的科技型企業和研發中心。此外,還提出共建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生態體系,支持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等重點區域的發展。
針對產品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強調加大科技信貸投放力度,靈活設置貸款利率定價和利息償付方式,對于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流動資金貸款,可適當延長貸款期限至5年。同時,優化科技保險保障服務,提供覆蓋科技創新活動全流程的保險產品,并推進多項科技金融政策試點,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改革試點等。此外,還鼓勵銀行與創業投資機構合作開展“貸款+外部直投”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通過債券融資。
在提升科技金融專業能力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強化數字賦能,鼓勵金融機構研發數字化經營工具,增強企業識別和篩選能力,提升經營管理質效和風險防控水平。
同時,健全科技金融風險分擔機制,實施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通過組建共保體、再保險等方式分散科技保險風險。此外,還要求促進企業信息共享,改進第三方中介服務,為科技金融業務開展提供參考。
為確保政策落地執行,《實施方案》明確了各金融監管局的職責分工,要求統籌做好轄內科技金融發展與安全工作,并探索建立科技金融監測評估體系。同時,強調深化多方合作,加強與科技、發展改革部門的協同聯動,及時解決科技金融服務面臨的問題。通過這些措施,監管部門希望進一步強化穿透式監管,提升金融機構穩健經營水平,優化風險管理能力。
總體來看,《實施方案》的出臺將顯著改善科技型企業的融資環境,推動更多金融資源用于科技創新領域。這一政策不僅有助于緩解科技型企業融資難題,還將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助力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隨著政策逐步落地,預計相關行業將迎來更高質量的發展機遇,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技金融生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