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近期,浙江錦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華新材)收到北交所下發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公司的上市進程繼續推進中。
從兩輪審核問詢函中監管層關注的問題來看,有關錦華新材業績大幅增長合理性、募投必要性、票據結算合規性及償債能力等問題被高度關注。
01
業績起伏明顯
錦華新材主要從事酮肟系列精細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硅烷交聯劑產品主要作為用于生產有機硅密封膠和膠粘劑的關鍵原料,終端產品應用于建筑建材、光伏和風電等能源電力、電子、新能源汽車等領域。
據了解,錦華新材的主要產品包括硅烷交聯劑、羥胺鹽、甲氧胺鹽酸鹽、乙醛肟等精細化工產品。其中,硅烷交聯劑產品包括甲基三丁酮肟基硅烷(簡稱“甲基硅烷”)和乙烯基三丁酮肟基硅烷(簡稱“乙烯基硅烷”),羥胺鹽包括硫酸羥胺和鹽酸羥胺。
錦華新材的招股書停留在了2024年6月。從2021年-2023年(以下簡稱,報告期內),硅烷交聯劑貢獻期內收入分別為7.71億元、5.21億元和6.59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的67.27%、52.9%和59.52%,為期內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2022年,硅烷交聯劑收入較上一年同比下滑32.47%,由此也導致當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較2021年減少1.62億元,下降14.12%。
對于2022年硅烷交聯劑收入下滑的原因,錦華新材方面歸因于相關產品銷售單價下降所致。“公司主要競爭對手之一2020年8月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并停產,導致全國硅烷交聯劑產品出現市場供應短缺,2021年相關產品價格較高。2022年前述競爭對手逐步恢復生產,相關產品市場價格下降。”
報告期內,硅烷交聯劑的平均單價分別為30452.96元/噸、19718.17元/噸、19709.2元/噸,其中2022年硅烷交聯劑的平均單價同比減少35.25%。
同一時期,羥胺鹽的銷售收入金額分別為2.25億元、2.98億元和2.75億元,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19.6%、30.28%和24.88%。2023年,羥胺鹽的銷售金額同比減少7.68%;銷量同比減少2.49%;平均單價同比減少5.32%。錦華新材表示,主要因2023年全球主要農藥市場需求下降,同時2023年農藥渠道庫存消化緩慢,引發全行業農藥產品價格走低,整體市場成交量低迷,公司羥胺鹽價格和銷量較2022年下降。
在主營產品收入變動的情況下,也影響到了錦華新材整體的業績表現。報告期內,錦華新材實現營收分別為11.53億元、9.94億元和11.15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44億元、7959.22萬元、1.73億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45億元、7841.75萬元和1.73億元。
除了營收與凈利呈現不穩定因素外,錦華新材的毛利率也呈現明顯波動趨勢。報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別為34.12%、17.72%、27.65%,三年時間合計下滑6.47個百分點,并且2023年度公司的毛利率仍未恢復至2021年時期水平。
審核問詢函顯示,2024年1-9月,錦華新材營業收入為9.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4.93%,達到2023年全年營業收入的87.07%;凈利潤為1.6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58.47%,達到2023年全年凈利潤的94.44%。
在兩輪審核問詢函中,有關錦華新材期內業績的情況被北交所反復關注。其中,監管層要求錦華新材說明期后業績大幅增長的合理性與可持續性;毛利率大幅波動合理性等。
對于業績增長的原因,錦華新材表示,2024年1-9月公司營業收入、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均大幅增長,主要系公司硅烷交聯劑產品銷量較上年同期增長37.37%,以及羥胺鹽產品銷量較上年同期增長35.28%、毛利率增加8.81個百分點所致。隨著公司硅烷交聯劑新增產能和自產HAO法丁酮肟產能進一步釋放,以及羥胺鹽下游農藥等領域市場需求快速增長,公司主要產品的銷量及毛利率將進一步提升,有力支撐公司經營業績的可持續增長。
02
償債能力偏弱,大額分紅遭問詢
在業績規模擴大的同時,錦華新材的應收款也在持續攀升。
報告期各期末,錦華新材的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融資合計余額分別為1.87億元、1.78億元和1.68億元。
同一時期,錦華新材的應付票據余額分別為1.78億元、1.92億元和2.54億元,主要為應付原材料、工程設備和服務采購款,應付票據余額增加主要系隨著公司業務規模擴大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此外,錦華新材各期的資產負債率高于行業平均水平,流動比率、速動比率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報告期各期末,錦華新材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4.56%、44.45%和43.36%,流動比率分別為1.62倍、1.57倍和1.69倍,速動比率分別為1.5倍、1.45倍和1.6倍。
同一時期,同行可比公司資產負債率均值分別為29.15%、26.17%和28.24%,流動比率均值分別為3.71倍、4.88倍和5.87倍,速動比率均值分別為3.22倍、4.32倍和5.32倍。
錦華新材表示,主要原因為:公司對客戶銷售產品主要預收貨款為主,產品較為暢銷、產品生產周期短等,相應的應收賬款、存貨等經營性資產金額較小;公司對供應商議價能力較強以及產品主要以預收貨款的形式銷售,相應的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合同負債、其他流動負債等經營性負債占比較大。
財經評論員張雪峰指出,高資產負債率意味著公司債務較高,相對于資產規模而言,負債的比例較大。這可能導致公司面臨較高的財務風險。其次流動比率放緩意味著公司流動資產相對流動負債的比例降低,即公司可用于償付短期債務的資金減少。這可能導致公司面臨流動性風險,如果遇到突發情況需要大量資金支出時,公司可能無法及時償付債務,從而陷入流動性危機。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巨化集團直接持有錦華新材8083.72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82.49%,為公司控股股東。
此次IPO,錦華新材計劃擬募資7.68億元,其中5.07億元用于60kt/a高端偶聯劑項項目,2300萬元用于500噸/年JH-2中試項目,6310.5萬元用于酮肟產業鏈智能工廠建設項目,1.36億元用于酮肟硅新材料重點企業研究院建設項目,3860.6萬元用于營銷網絡建設項目。
2021年至今,錦華新材共進行兩次現金分紅,合計分紅金額1.47億元。
在審核問詢函中,監管層要求錦華新材結合主要股東取得分紅資金的具體去向及客觀支持證據,說明是否存在流向發行人客戶、供應商的情形,是否存在為發行人代墊成本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對此,錦華新材表示,麗水錦泓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收到本次分紅款后主要用于償還借款、證券投資、銀行理財、日常支出等用途。不存在分紅款流向發行人客戶、供應商的情形,不存在為發行人代墊成本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的情形。
兩輪審核問詢函都持續關注到錦華新材的募投項目和必要性。
第二輪審核問詢函指出,請發行人:(1)結合硅烷偶聯劑、功能性硅烷中間體、羥胺水溶液的市場容量、競爭格局、在手訂單情況等,說明發行人是否具備消化新增產能的能力。(2)結合募投項目達產后關聯交易產生的收入、利潤總額情況,說明關聯交易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獨立性、是否構成對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依賴。(3)結合硅烷偶聯劑、功能性硅烷中間體、羥胺水溶液的技術工藝、下游應用、經營地域、產品或服務的定位等,論證發行人與控股股東巨化集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可能導致利益輸送以及相互或者單方讓渡商業機會。(4)結合發行人設備購置、安裝工程的費用明細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費用、市場價格的對比情況,說明項目資金測算的準確性。(5)結合報告期內發行人的銷售模式及銷售費用使用情況,進一步說明營銷網絡建設項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港灣財經出品)